求职防骗指南
一、主要诈骗手段
1.放诱饵。不法分子在网络平台投放招聘信息,引诱求职者投递简历。
2.定目标。筛选出18岁至30岁尤其是在校学生的求职者,冒充招工单位电话联系求职者应聘。
3.假承诺。假冒招工单位人事管理人员,向应聘者虚构高工资高待遇,诱骗应聘者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扫码缴纳保证金,并设置完成任务才可以退还保证金的门槛,或以“达不到接单标准”为由诱导求职者高额购买培训课程学习。
4.设陷阱。收钱后又以“招工已满、好工作不是经常有、可以调换工作”等为由欺骗应聘者,致使应聘者因无法从事与所求职位相符的工作而放弃求职。
5.拒退款。当应聘者要求退还保证金时,就以“未完成任务”为由拒退费用,达到骗取保证金的目的。
二、防骗牢记以下要点
警惕“馅饼式”招聘:凡是强调“零投入、高回报”“轻松赚钱”的信息,务必保持理性,切勿轻听轻信,以免受骗上当。
核实企业真实性:投递简历前,采用多种方式核验用人单位合法证照,对招聘岗位通过官网官微等多种渠道查询核实。
保护个人信息:不要随意打开陌生网址链接,切勿轻易向陌生链接或平台泄露银行卡、网银等密码信息。
拒绝提前缴费:正规招聘单位不会在入职前以任何名义收取保证金、培训费、手续费等。凡是要求垫付资金做任务的兼职刷单,都是诈骗!
及时止损并报警:若察觉可能受骗或陷入传销,立即停止资金投入,保留聊天、转账记录等证据,并第一时间报警。
《宁德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办法》政策解读
近日,市人社局、财政局印发《宁德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办法》(宁人社规〔2025〕2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规[2024)32号),结合
我市实际,对2018年出台的《宁德市一次性创业补贴办法》(宁人社(2018]338号)进行修订,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期限
本《办法》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三、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对补贴对象、补贴条件、补贴标准及申报流程等四个方面内容进行修订
(一)补贴对象
一是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明确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离校2年内明确为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日期距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注册日的时间不超过2周年。二是返乡入乡创业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明确为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住所(经营场所)在乡村的创业人。乡村地区根据《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中城乡分类代码进行认定,代码为210及220的认定为乡村。三是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身份认定按照省里的现有规定执行,登记失业人员是指已在宁德市办理失业登记的城乡劳动者。
(二)补贴条件
一是2023年12月20日后首次在宁德市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含1年)且当前仍在正常经营。二是申请人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含6个月),提交申请时正常参保缴费。三是每个创业人员和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只能申请一次补贴。
(三)补贴标准
为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我市一次性创业补贴按照顶格发放,补贴标准为1万元/人。如,申请人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时间为2024年3月1日,目前已正常运营满1年,期间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且当前正常参保缴费,即可申领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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