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宁德市蕉城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 日期:2026-07-03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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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版)

      一、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

      政策对象:毕业一年内(2025年及以后毕业,毕业证书签发日期距社会保险参保时间不超过1周年)首次到蕉城辖区范围内中小微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认定,不包含大型企业的分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稳定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属劳务派遣人员的,实际用工单位须为我区辖区内中小微企业)。到区内社会团体、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就业的毕业生,视同到企业就业,符合条件的纳入补贴对象。  

      补贴条件:1.2026年2月26日后首次来蕉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2.已在同一企业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满3个月以上(含3个月,不含补缴),且申请补贴时正常参保缴费;3.具有宁德市户口(含集体户),且申请补贴时户口仍在宁德市。

      补贴标准:每人最高1.2万元。其中就业并参保满3个月的,给予每人6000元;继续在同一企业稳定就业并参保满1年的,每人再给予6000元。

      受理单位:宁德市蕉城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0593-8991187

 

      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开业补贴

      政策对象:毕业5年内(毕业证书签发日期距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5周年)高校毕业生在蕉城区辖区范围内首次创办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补贴条件:1.企业(个体工商户)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2026年2月26日后;2.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为高校毕业生(不含变更),且出资比例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依据社会保险参保信息认定);3.企业(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当前仍在正常经营。

      补贴标准:每家企业5000元。

      受理单位:宁德市蕉城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0593-8991187

 

      三、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政策对象:①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香港、澳门、台湾高校毕业生及在国外接受高等教育的留学回国毕业生)。离校2年内是指申请人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日期距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日的时间不超过2周年。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闽政〔2008〕18号)第十条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参照享受就业困难人员政策的农村三类人员,以及脱贫劳动力。省里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③登记失业人员。指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处于无业状态,且已在宁德市办理失业登记的城乡劳动者。④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指工商营业执照上住所(经营场所)在乡村的创业人员。乡村地区根据《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中城乡分类代码进行认定,代码为210及220的认定为乡村。

      补贴条件:①2023年12月20日后首次在宁德市内使用本人身份信息注册创办小微企业(根据《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认定)或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含1年)且当前仍在正常经营。②申请人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个月以上(含6个月),提交申请时正常参保缴费,且与其他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③每个创业人员和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只能申请一次补贴。

      补贴标准:1万元

      受理单位:宁德市蕉城区劳动就业中心0593-2226526

 

      四、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

      政策对象: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员、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在宁就业创业的台湾同胞。

      贷款额度:除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申请最高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外,其余符合条件人员贷款最高额度为20万元。

      贷款贴息条件: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条件为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贴息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受理单位:宁德市蕉城区劳动就业中心0593-2226522(条件认定推荐)、农商银行(发放贷款)、财政部门(贴息)。

 

      五、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对象: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灵活就业后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费。

      补贴标准及期限:①就业困难人员:按本人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36个月)。②离校2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本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具体按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的5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受理单位:宁德市蕉城区劳动就业中心0593-2226522

 

(企业版)

      一、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政策对象: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

      补贴条件: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受理单位:宁德市蕉城区劳动就业中心0593-2226526

 

      二、一次性扩岗补助

      政策对象:招用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并在我区参加失业保险的用工企业。其中,高校毕业生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4年。

      享受条件:①企业招用三类人员应在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之间,为三类人员足额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缴费满3个月以上(含3个月)且审核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②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企业应与三类人员参保缴费的企业为同一家企业。③已签订一年以上书面劳动合同。④企业失业保险参保归属地在蕉城区。⑤同一人员信息未曾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及一次性扩岗补助。

      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受理单位:宁德市蕉城区劳动就业中心0593-2226526

 

      三、就业见习补贴

      政策对象: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

      享受条件:企业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请参加见习前无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过社会保险且距离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不超过2年)和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见习前未就业且未缴交过社会保险)参加3-12个月就业见习。

      补贴标准: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见习补贴,补贴期限3-12个月,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给予见习补贴。

      受理单位:宁德市蕉城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0593-8991187、宁德市蕉城区劳动就业中心0593-2226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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